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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8-29 8:33:52   【字体: 】【关闭窗口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年委厅机关“三评一赛”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受理2017—2024年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结题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要求成果鉴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且结题后持续研究并取得新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40项。
本次评选分一组和二组。一组指基础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项目,二组指高等学校、教研机构等申报的项目。一组和二组各等级获奖比例为6:4。按照“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原则,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成果要求
(一)具备科学性、创新性
符合教育规律和教育政策,有充分的理论与实践依据;研究方法运用科学合理,研究过程清晰;研究结论有充分的数据与事实支撑。成果对教育规律有新认识、对教学有新方法,领先全省同类研究。
(二)具备理论价值、应用价值
成果具有时代意义和应用价值,有效回应教学改革与教育发展面临的真实问题。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教育理论、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突破;成果具有可操作性,成果应用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有新突破、新推广
对标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求,项目结题后在突出育人导向、注重解决问题、推进理论创新、经过实践检验等方面取得新成果。
四、组织管理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三评一赛”活动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公示和公布评选结果。
五、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为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的结题鉴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每个项目只能申报一项,申报人、成果名称须与结题证书保持一致。申报人中有高等学校、教研机构等部门教师,该项目视为非一线学校申报。
2.每人限报1项。团队成员每人限报2项以内。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总数不超过6人。
3.已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单位和部门成果评选并获得有关奖项的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申报材料真实性,需在《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和各市教科所(教研室、教科院)、各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PDF版材料。
(2)成果报告:无固定格式,根据项目内容并参照成果要求自主把握,字数为1万字以内,图片数量在15张以内。
(3)成果材料:著作、论文、咨政报告,可以有视频(非必备)等,视频不超过500M。
2.各市教科所(教研室、教科院)及厅属中专学校、省属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及PDF盖章版材料)报送至邮箱ahjkyxm2017@126.com,省教科院据此确定申报人申报端口。 
3.11月3日至7日,申报人依据附件2填写的皖教云账号,登录“皖教云”(https://www.ahedu.cn),点击“应用中心”进入“活动评选”系统,在“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栏目上传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晓红、吕娜,0551-62670993、62634052。

附件:

1.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2.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8月21日

附件1:关于开展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1: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3:附件2:安徽省第十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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